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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发布人:

 

各系:

根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文件)、《8040威尼斯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0级三年大专学生

二、申请时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10日

三、申请资格:转专业申请资格参照《8040威尼斯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所在系。

2.所在系根据《8040威尼斯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相关条款,对申请学生进行相关资格初审(除学业成绩外)。

3.待期末考试结束后,由所在系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进行审核。

4.申请表经转出系、接收系签署意见后,下学期校历第一周内,由所在系递交至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核,最终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后予以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系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并结合实际情况,并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为确保转专业学生能尽快转入新专业学习,降低对教学秩序的影响,有关审批流程的时间请根据本通知执行,请各系严格把握审批流程和时间节点,及时办理。

3、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申请专业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系或其它专业。

联系人:余晶、张薇    联系电话:0591-83743041

附件:1.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专业所对应专业大类信息

                                                                           

 

 

教务处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申请时间: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 号

 

所在系

 

就读专业

 

班 级(人数)

 

 

入学时间

 

入学成绩(文、理)

 

本班综合测评排名

 

 

拟转入系

 

拟就读专业

 

 

 

 

 

                              申请人签名:

 

原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院领导

意  见

 

 

附件2

专业所对应专业大类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控制转专业人数。各专业转专业人数要求如下:

(一)对于生化与药品、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二)对于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

(三)对于上述两款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我院所有专业对应的专业大类如下:

医药卫生大类:中药、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

生物与化工大类:生物制药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公共事业大类:老年服务与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