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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3 发布人:

    各系: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建设优良的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决定在我院开展20172018学年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4级五专2016级、2017级三专2016级、2017级中专学生集体

    二、 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和“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动手能力强,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学年内均获奖学金二等奖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4、三好学生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系部学生总数的5%

    5、必须为本年度系部三好学生获得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德育考核成绩为95分以上;

    2、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年内学业成绩全部及格以上;

    3、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有工作成绩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4、敢于坚持原则,维护集体利益,大胆管理,敢于向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行为作斗争;

    5、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系部学生总数4%,具体按学院下达名额上报

    6、必须为本年度系部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

    (三)“单项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年内学业成绩全部及格以上;

    2、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与同学相处融洽,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学习、纪律、文体等)

    3、单项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系部学生总数的2%,具体按学院下达名额上报。

    4、必须是本年度系部单项积极分子获得者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委;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风良好、互帮互促,班级总及格率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6、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学生中无重大违纪行为,班集体成员没有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8、必须为本年度系部先进班集体获得者

    9、班级无恶意拖欠学费的现象,且班级总欠费额度较低。

    10、具体指标按学院下达上报。

    三、名额分配

    部门

    参评人数

    先进班集体( 集

    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积极分子

    药学系

    902

    4

    36

    18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314

    2

    13

    6

    经营管理系

    386

    2

    15

    8

    康复保健系

    381

    2

    15

    8

    学生会



    10

    10

    校卫队



    2

    3

    合计


    10

    86

    53


    四、工作要求

    1、望各系抓紧时间,参照学院评先评优评比细则,组织开展本系评选表彰工作,并于11月9日将评选表彰名单报备学生工作处。

    2、各系要认真严格按照院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系级评选表彰的基础上,评选产生院级先进个人和班集体,并将评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

    3、请各系于201811月15日前,将院级先进个人及班集体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025490@qq.com。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30日